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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新聞

工商時報【記者潘羿菁╱台北報導】

兩岸將在明(21)日簽署服貿協議,大陸給予我方65項超WTO待遇,不過為避免外商搶搭開放便車,兩岸設定雙方服務業實際營運至少3年,金融、營造業則須5年以上,才能適用服貿協議,方可登陸對方市場。

台灣服務業聯盟協會昨天舉辦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座談會」,邀請國貿局、學者與廠商代表出席。

商總理事長張平沼表示,國際化是台灣必然要走的路,如果國人都害怕開放,表示我國產業沒有競爭力,所以「開放這條路是不歸路」,台灣一定要去面對。

國貿局為了避免外商借管道享受兩岸服務業開放優惠,在服貿協議中訂有「避免搭便車條款」,對兩岸「服務提供者」定義,須符合兩大條件:第一、必須同業經營;第二,有實質商業經營限制,規定金融與建築業在大陸或台灣任一方,經營時間連續逾5年,其他服務業則為3年以上。